#北京旅行社##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六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质liang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分社质liang保证金账户存入5万元。
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及营业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
房;
2、营业用房应当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3、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4、配有传真机、复印机:
5、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办理《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旅行社营业执照;
2、旅行社法人身份信息、履历信息
3、旅行社注册地址租赁合同、房产信息:
4、旅行社至少三名导游的合同,三名导游的导游证。
5、旅行社公司章程
6、计调履历信息,
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