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要求,托克托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开展了2024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复核、文旅局审核、县文化体育馆复核及实地考察,我局党组会研究,我县共有29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参加2024年度评估,其中“托克托民间曲艺”传承人马尚高、“张石头古建木工”传承人张石头因年龄原因,自愿放弃传承传习工作,故我县参与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有27人,经我局评估,6名传承人为优秀,其余21名传承人均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托克托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非遗办公室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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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优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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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