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金悦兰亭温泉度假酒店发布含有国旗图案军人形象的推文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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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金悦兰亭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金悦兰亭温泉度假酒店”微信公众号发布题目为《八一军旗红│致敬最可爱的人!》推文,内容图片含有国旗图案,含有军人形象,2025年11月18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台金悦兰亭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做出烟市监处罚〔2025〕60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10000元。

国旗国徽国歌不得用于商业广告,这一规定应该已经宣传了数十年了!从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颁布《广告管理条例》之日起,就明确规定“广告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不得刊播、设置、张贴:(三)有中国国旗、国徽、国歌标志、国歌音响的”,1994年《广告法》与现如今的《广告法》都旗帜鲜明地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尽管市场监管机关每年都有大量的《广告法》宣传活动、广告违法案例曝光警示,甚至组织开办市场经营人员的《广告法》培训,但真正了解、掌握《广告法》规定的市场经营人员还是有限了,几乎每个节假日都会或多或少地出现违反《广告法》规定使用国旗的商业广告行为,上述这一场景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除了《广告法》明确禁止于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徽国旗国歌、军徽军旗军歌外,《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也明确规定“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二)私人活动;(三)私人场所、个人网络空间的标识物;(四)个人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五)其他不适宜的场所、情形和环境。” 社会各界也应当予以尊重、遵守,否则,也会转化成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此外,《国徽法》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 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二) 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三) 私人庆吊活动;(四) 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国旗法》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国歌法》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禁止将军旗及其旗面图案用于商业广告和有碍军旗庄严的装饰或者场合。”“禁止将军徽及其图案用于商业广告和有碍军徽庄严的装饰或者场合。”“军歌不得在下列时机和场合奏唱:(一)丧事活动;(二)舞会、一般联谊会等娱乐活动;(三)商业活动;(四)其他不宜奏唱军歌的时机和场合。”

作为从事商业活动的市场经营人员,应当了解并掌握上述这些法律法规规定,并在商业活动及商业广告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杜绝这方面的违法行为出现。像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党徽党旗、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违法广告,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幅度应该不轻了,并且《国徽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国旗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如果系故意在商场商店等公共场所以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旗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也会被课处行政拘留。

所以,市场经营人员千万要重视哦!违法的后果,不仅是可能被罚款,还可能是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