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张家界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法治建设,促进旅游市场良性发展,张家界拟将修订《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26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在规范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修订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强制购物与佣金失序问题、新业态监管缺位问题、信用约束力不足问题、导游人员缺少保障问题。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规定共25条,保留原条文6条,修改15条,新增4条,其中新设行政处罚1条,修改行政处罚2条。
新增条款和修改行政处罚条款为:第四条,完善价格监测机制,动态监测主要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每季度公开数据;第九条,加强合同管理,要求旅行社“全行程规划、一次性告知”全部项目和明细费用,不得欺诈旅游者签订补充合同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第十八条,规定以逐项列举的方式新增了旅游市场失信行为,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例如,甩团、甩客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游客滞留或者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列入旅游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第二十条,依照上位法和借鉴北京等地经验,增加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相关规定,例如,违反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开具行程单的,旅游团队购物经营者组织包厢式购物活动的,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
第二十一条,车辆行驶过程中兜售商品,拒不改正的,可以并处罚款改为并处罚款;第二十二条,增加监管问责机制,对负有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明确罚则。
其他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从严遏制强制购物与佣金乱象。第七条对佣金实行要素刚性约束,限定合法中间人,明确佣金明示方式(书面约定佣金比例),依法记账并纳税。同时,对佣金实行动态监测,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每半年公布监测数据。
新兴旅游服务业态引导。第八条规定增加酒店(民宿)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行业相应标准的前提下提供定制化服务。
增加保障导游人员权益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给临时聘用导游支付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的导游服务费用。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垫付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
加强在线旅游全链条监管。第十二条规定在线旅游、社交媒体发布旅游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规定退货时效。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收到消费者退回商品后,需在三日内办结。升级智慧旅游表述。规定将“智慧旅游”统一修改为“数字旅游”。
潇湘晨报记者邓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