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冬天,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与体育、商务、交通、铁路、民航、电力、通信等部门共同推动冬季旅游实施,推出三大举措,引客、待客、宠客。
落实招徕奖励政策
按照《2024年度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旅行社招徕区外游客在内蒙古过夜按照每人65元标准给予奖励,招徕境外游客在内蒙古过夜按照每人195元标准奖励;
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外游客旅游包机(切位)120人以上入内蒙古奖励2.6万元,组织境外游客旅游包机(切位)100人以上入内蒙古奖励6.5万元;
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外游客400人(含)以上旅游专列入内蒙古每列给予奖励3.9万元,组织境外游客300人(含)以上旅游专列入内蒙古每列给予奖励6.5万元。
开展“六项”服务工作
在各活动场所开展温暖服务,设置必要的取暖场所和设施。
开展暖心服务,向游客提供热饮、姜茶等。
开展便民服务,增设防寒服、电热宝等御寒产品售卖处。
开展保障性服务,提升通信信号覆盖面和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微笑服务,提升景区、酒店等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开展柔性执法服务,确保交通顺畅安全。
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市场秩序检查,强化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