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高奖励50万元!细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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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0万元!

厦门市数字文旅项目

奖励实施细则来了!

为加快打造国际知名滨海旅游目的地,推动数字文旅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正式印发《厦门市数字文旅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厦文旅规〔2025〕5号),自2025年12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5月31日

奖励范围与标准

本次奖励涵盖四大类项目

(均需为首次获评

具体标准如下

图源:厦门园林植物园

智慧景区项目

五钻级智慧景区

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钻级智慧景区

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数字文旅优秀应用场景项目

国家级

一次性奖励最高 10万元

省级

一次性奖励最高 5万元

高能级文旅科技创新平台项目

包括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省级文旅科技创新重点平台等。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智慧广电项目

省级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

一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

申报须知

申报主体: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申报原则:实行“一项一报”,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

申报流程:主体申报 → 审核公示 → 资金拨付。审核结果将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公示。

申报时间与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

⚠重要提醒

申报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已经获得财政资金奖补的项目,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奖励。

追溯奖励:2025年1月1日至本细则发布之日期间,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奖励范围!

*本细则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申报

共同推动厦门数字文旅产业

高质量发展

具体申报指南

请留意后续官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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