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地处浙西南群山环抱之中,其历史可追溯至明朝洪武十四年(1381年)。彼时,遂昌县被划分为4乡24都,云峰区域属资忠乡四都、五都、六都、七都管辖,这一行政区划奠定了其早期地理格局。至清乾隆年间,区域调整为东乡五都、六都、七都及四都部分,宣统三年(1911年)实行地方自治后,云峰隶属资忠区,行政脉络逐渐清晰。
民国时期,云峰的归属几经变迁,先后隶属第二区、蕉川区、城区,直至1934年设云峰乡,推行保甲制,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完善。这一时期,云峰不仅是行政中心,更因地理位置险要,成为革命火种的播撒地。1937年,粟裕率领的红军挺进师在门阵村与国民党遂昌县当局达成国共合作抗日协议,这场历史性谈判标志着浙西南三年游击战争的胜利结束,也为云峰镌刻下永恒的红色印记。门阵村的白沙庙、张氏民宅等旧址,至今仍诉说着那段烽火岁月中军民团结的壮歌。
新中国成立后,云峰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52年增设社后区,1956年并入螺岩、长濂等乡,1958年成立曙光公社云峰生产大队,1961年定名为云峰公社。改革开放后,云峰于1983年复称乡,1988年升格为镇,1992年并入马头乡,辖区面积扩大至214.3平方千米。2011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云峰撤镇设街道,成为遂昌县两大街道之一,开启了从传统农业镇向现代工业新城的转型之路。
云峰的变迁,是浙西南山区发展的缩影。从明朝的“资忠四都”到抗战时期的红色堡垒,再到如今的“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其历史脉络中始终贯穿着坚韧与变革的精神。龙板山矿地综合开发、金属制品工业专业区等项目的落地,让云峰成为遂昌生态工业的主战场;而门阵村“华东天路”的贯通,则将红色资源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新动能。2024年,云峰街道获评“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进一步彰显了其在基层治理中的创新实践。
千年风雨,云峰街道以山为骨、以水为脉,将红色基因融入发展血脉,在时代浪潮中书写着属于浙西南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