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劳动午报
春节假期即将到来,不少人选择踏上旅途,在旅游中迎接马年的到来。旅游期间,倘若遭遇酒店临时坐地起价、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平台以节假日为由不予退款等情况时怎么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结合相关规定送上法律攻略,助广大旅游者规避旅游陷阱、在权益受损时从容应对,在春节假期玩得放心。
酒店临时涨价 注意保存证据
“提前半个月订好的酒店,到店后被通知房价涨了一倍,不补差价就不让入住”“平台显示预订成功,酒店却以旺季房源紧张为由,要求要么加价要么退单”……遭遇“酒店刺客”时,游客担心耽误行程影响假期体验,只能被迫妥协加价入住。事实上,面对这种不合理要求,旅游消费者完全有权利说“不”。
法官提示:遇到酒店临时加价,消费者应保持冷静,不要主动取消订单,也不要同意酒店的加价要求。要注意保留证据,如预订截图、支付凭证、与酒店或平台的沟通记录(酒店要求加价的通话录音等)。
保存证据后,可通过三种渠道反映问题:一是联系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对酒店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服务合同继续履行;二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平台网站、小程序进行投诉,酒店临时涨价属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查实后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向法院起诉,若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
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旅行社通过在出游线路中增加热门景点、压低报团价格等方式吸引游客选择。而在实际旅程中,有时到了目的地却被告知因春节假期景区客流量大“约不到票”,需要删减景点、改变行程;有的 “超低价旅游”仅为吸引游客报名的噱头,在旅途中会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额外付费项目。遇到以上问题,游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示:旅游者要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旅行社,并核实旅行社资质,切勿为贪便宜草率做出选择。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阅签订的合同中对于行程的安排,对于约定不明的细节可以与旅行社沟通交流,并留存相关记录。旅行中若认为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立即保留相应证据,并及时通过协商、行政或司法等各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旅行社也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在旅游合同中写清旅游行程、是否存在购物环节以及具体内容,并依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必须变更行程,也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游客同意变更行程的,注意保留沟通记录。
计划有变平台不予退款
可依法主张合理退款
春节等节假日旅游需求量大,平台有时会设置“节假日条款”,并以已有条款约定为由,拒绝退款或收取高额手续费。游客可能误以为条约中有相应条款就必须遵守。然而,这类条款可能属于格式条款,游客可依法主张合理退款。
法官提示:旅游者在预订时应着重注意查看退改条款,重点关注节假日退改时限、手续费比例等核心内容,为避免后续问题出现,可优先选择支持灵活退改的平台及产品;也可在预定前查看其他游客有关退改的相关评价,避开有拒不退款等负面反馈的产品,降低纠纷概率。因春节旅游市场火爆,旅行社一般会提前预订酒店、购买门票,支出一定费用,对于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旅游经营者有权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故为减少双方损失,若旅游者计划变更,应尽早申请退改。
□本报记者 盛丽 通讯员 王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