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相关部门陆续发布公告,公布日用消费品免税店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海南首批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地址、经营主体等信息公布,其中海口3家、
三亚1家
、儋州1家。
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消费习惯、商业基础及交通便利性等因素,海南首批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具体布局为:在海口市国贸商圈、城西商圈、西海岸商圈各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三亚市中央商务区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儋州市夏日广场商圈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
海口市3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地址分别为: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秀中路71号王府井海垦广场,经营主体为海口恒昇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南海大道15号龙湖海口天街,经营主体为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海口市秀英区海色路5号海口国际免税城,经营主体为中免(海口)国际免税城有限公司。
三亚市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地址:
儋州市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地址:
●儋州市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夏日广场店,经营主体为儋州夏日百货有限公司。
为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切实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月4日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政策开始实施。
政策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不限购买次数。免税商品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