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说,2026—202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风貌接近、文化同源、习俗相似的传统村落片区进行统一规划,跨省域打造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2月9日 中新网)
长年关注古村落保护的著名作家冯骥才曾说过,“中国的传统村落,十年中消失了90万个,每个月就有3000多栋村居不见了,也就是说,一天就有100个村庄消失。”大量的传统古村落是遗落在民间的国之瑰宝,它们记述着悠久的历史,是国人“共同的乡愁”,是我们共同的文化记忆与文化之根,有着不可估量的人文价值。不能任由它们在历史烟尘中湮灭。
近年来,国家及各地相关部门加强保护传统村落。一些地方通过利用古村落这一特有的“文化IP”,发展乡村旅游,或是把传统古村落交给社会力量保管和“经营”等等,就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云南的传统村落保护,较早打破了“点状保护”局限,突出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在此过程中,保护对象不再是一个个孤立的村庄,而是拓展至与村落共生共存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活态传承,让云南不少传统村落变身文化新空间。
但当前一些地方的传统村落保护,仍面临很多现实困难。比如传统村落散落各地,存在点多面广的保护难点,很多乡村古建筑都处于管理不力或是无人看管、零安保的状态,导致乡村古建筑或是在岁月的蚀食下被掩埋,或是受到盗窃等人为因素的破坏。一些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化建设、为了GDP也不利于传统村落的保护。而出于改善居住环境的目的,农村许多传统建筑也面临“拆旧建新”的问题。
传统村落是乡村难以复制的旅游资源,要能加大多元保护与开发力度,不能任由它们湮灭在历史烟尘中。此次中央财政支持传统村落保护,比如每个入选县补助标准5000万元,将有利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另外,还要提高专业保护能力,要补上传统村落保护短板,还可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村落认养”。但“活化利用”的前提是要能对乡村文化遗产予以有力保护,要避免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的“经营式”保护变成了对传统村落、乡村古建筑的另一种破坏,比如把古建筑改造得不伦不类等等,不能只顾经济利益,罔顾古建筑的文物价值。
对于正在逐渐消亡、湮灭中的传统村落,亟待予以有力的保护,让传统村落能得到全方位、无死角的保护,用有力的保护撑起那些渐趋颓圮的传统村落。需要各地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真正重视起来,让“沉睡”老村落焕发新生机,守护好人类共同的文化之根,让乡愁有安放之处。(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