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旅游报
□ 顾嘉倩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在福建省泉州市举办2026年全国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主场活动,正式启动消费月系列活动。值得关注的是,消费月期间各地将发放超3.6亿元消费券等消费补贴,推出门票减免、票根联动优惠、跨区域文旅优惠等举措,加大直达居民游客的普惠政策力度,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提供更多文旅选择。
文旅消费券是具有定向引导特性的“经济券”。限时定点使用的文旅消费券契合了文旅消费固有的时空属性,存在独特的撬动作用,能够有效释放大众文旅消费需求,创造相对集中的市场消费热潮。通过灵活设计使用规则,消费券能够将消费潜力精准导向待提振的地区、业态,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转型及区域均衡发展,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在“经济券”基础上,文旅消费券更是异地文化的“体验券”、丰富精神生活的“幸福券”。“春节超长假期”叠加真金白银的文旅消费券,共同支持大众走向“诗和远方”。文旅消费券可以将游客引导向深度的文化体验、新兴沉浸式业态。让游客“见”天地,亲历山川美景,感知自然壮美;“识”新知,体验多元文化,品味人文艺术;进而实现“成己成物”,从新事物中发现新的意义,形成新的精神生命。
当然,让文旅消费券真正惠及百姓,以“小支点”撬动“大幸福”,还要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尤其需要把握好消费券的“用向”“用法”“用途”“用后”。
“用向”要准,推动从“卖资源”转向“卖玩法”。消费券需导向深度体验而非简单观光;文旅产品需从资源依赖型向内容体验型创新跃迁。打造多元的沉浸式场景业态,提供富有辨识度、有共鸣感的“玩法”,能让游客从“走马观花”向“深度沉浸”转变,变“流量”为“留量”。因此,在提升客单消费的同时,要发挥消费券引导作用,主动引导文旅供给提质升级及产业转型。
“用法”要简,提升公平性普惠性。文旅消费券实现惠民价值的前提是使用便捷,让不同群体都能轻松领取、核销。为此,应推动文旅消费券线上线下结合发放,在线上平台发放的同时,还要充分照顾中老年群体等不熟悉数字操作人群的需求。例如,在社区便民中心、乡镇文化站等线下场所设置发放点,并由工作人员提供指导帮助。在“定时抢券”模式之外,可考虑结合“报名抽签”或大数据精准投放的模式。多渠道、易操作的发放与核销方式,能够确保消费券覆盖到真正有需求的人群。
“用途”要实,直抵游客“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文旅消费券的核心是“惠民”,需直接回应游客出游的各项需求,兼顾交通出行、住宿、餐饮、景区门票、文创购物、休闲娱乐等多个领域,选择高质量的合作商家。各地既可以推出通用型消费券,也可针对不同群体、不同环节定向补贴,例如,对亲子游客发放住宿餐饮组合券,对年轻群体发放潮流文化体验组合券。
“用后”要安,以“全域治理”护航大众旅游。文旅消费券的安心使用需匹配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协同响应的服务保障与纠纷处理机制。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及时受理、高效处置;加强景区、街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和服务提升,优化停车、导览、便民服务等配套设施,让游客在使用消费券的过程中,既能享优惠,更能放心消费、舒心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