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公布《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专项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采取直接投资方式,企业投资项目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支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等保护提升以及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包括名城、街区、地段,传统村落内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修缮、整体风貌提升、环境整治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支持高等级旅游景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景区内的游客服务、旅游交通、智慧管理等设施建设;支持省级以上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包括运动项目配套设施、服务保障设施等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履行有关程序后,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批复,并一次性下达投资计划。专项资金应安排用于符合支持范围、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投资计划。(何宝国)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