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云南省“引客入滇”入境旅游激励申报工作将于3月1日正式启动,在云南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文化和旅游企业,招徕或组织境外团队游客入滇,可申请“引客入滇”入境旅游激励,每家企业可获得的激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
2025年8月,为推动入境游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云南省“引客入滇”入境旅游激励实施方案》,该方案自2025年8月4日起施行。根据方案,在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依法在云南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可申请入境游客人次激励、入境旅游包机激励、旅游宣传推广激励。
其中,入境游客人次激励:组团旅行社按照组织的过夜游客人数(以1000人为基数起计)计算,在云南住宿3夜(含)及以上的按不高于50元/人激励。入境旅游包机激励:旅行社包租客机(不含切位)组织境外游客,每架次超100人(含)且停留3晚以上,每架次补贴3万元(出境包机及获航线补贴的除外)。旅游宣传推广激励:企业经备案参加境外重要国际旅游展会并购独立展位,中国港澳台地区每次补助2万元,亚洲各国每次补助2.5万元,亚洲以外每次补助3万元,同一企业的旅游宣传推广激励次数不超过2次。
此次“引客入滇”入境旅游激励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企业可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线上办理,经过审核、复核以及合规性审查等流程后,符合要求的企业,可获得“引客入滇”入境旅游激励,激励资金总额在4000万元内,每家企业获得的激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含)。
全媒体记者:杨丽菊
编辑: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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