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又一文旅项目将建设
禹时代文旅综合体项目
地址位于禹城市农耕文化博物园对过
项目建设单位:
禹鼎九州(禹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性质为国企)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0亩,共涉及征占禹城市十里望回族镇三个村庄集体土地。
2月27日,禹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地块范围四至:北至禹城市农耕文化博物园、东至十里望回族镇后邢村土地、南至十里望回族镇前邢村土地、西至十里望回族镇柴庄村土地。
征收柴庄村土地面积1.7661公顷,其中:农用地1.7661公顷(水浇地1.5194公顷、坑塘水面0.1994公顷,设施农用地0.0473)
征收前邢村集体土地面积7.1073公顷,其中:农用地7.1073公顷(水浇地6.6744公顷、其他林地0.0312公顷,农村道路0.0553公顷,沟渠0.3464公顷)。
征收后邢村集体土地面积3.1425公顷,其中:农用地3.1425公顷(水浇地3.1425公顷)。
>>补偿方式与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禹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 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农村村民住宅(或者工矿企业)补偿费标准。按照禹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的规定执行。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禹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站、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29日。
2、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经听证确需进行调整的,本机关修改完善后予以公布。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3、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十里望回族镇后邢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的,可以在办理补偿登记时一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公告期间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