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怎么融合:12 从商业合作的角度来谈一谈文旅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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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的概念并不复杂,但是一个文旅项目想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文旅融合”,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回顾那些不成功的文旅项目,都只是把文化和旅游直接做了加法,而“融合”,顾名思义就不该用数学题的角度来对待。

商业合作,对于各个合作方来说其实也是一种“融合”,一次成功的商业合作并不是让大家“各做各的”,而是要以结果为导向,把所有的合作方融合为一个整体。这也就要求每一个合作方并不是为自己做事,而是要对“合作”产生价值。存在于商业合作伙伴之间的“互补”属性,也应当存在于文旅项目当中。

简单来说,商业合作的目的要么是降低成本,要么是增加效益,只有能够在这两个方面有所贡献的合作方才算是对结果有贡献,换而言之,如果不能够在成本或效益方面创造价值,这个合作伙伴被替换就是早晚的事情了。文旅融合也是如此,无论是文化内容和旅游内容,都必须对这次融合产生价值。

文旅项目不是公益项目,只有赚钱的文旅项目才能成为一种“存在”,这也就要求“文化”与“旅游”这两个融合项总要在成本和效益方面有所表现才行。仔细去分析那些失败的文旅项目不难发现——如果说旅游景区是一个重资产投入项目的话,那么文化的融入并没有起到降低成本或增加效益的作用——这种叠加,不能称之为文旅融合。

以我看过的文旅项目规划来说,大都谈到了文化可以创造市场吸引力,这无可厚非,但是,同样是这些项目规划当中,却并没有谈到这种市场吸引力是否可以转换成消费,也没有谈到这些文化内容如何降低项目的获客成本。

举例来说,文化符号与文化概念,本身是传播的好素材,通过适当的营销手段,确实可以让企业的获客成本降低,但是,我却极少看到文旅景区规划当中有关“文化营销”的内容。再好的传说故事,如果不让更多的人知道,怎么能够筛选出会来到景区的消费人群呢?所以说,有文化概念而没有文化营销,只能是数学叠加而很难发生化学反应。

还有一种更为简单的商业思考模式:投资一个景区,如果没有文化概念,能够收回投资回报吗?如果可以,那么完全不必考虑文化的融入,只做好旅游部分就足够了;而如果投资一个景区需要依赖文化概念才能够达成投资回报,这个文化概念的融入就必须有量化的考核方式,否则,太务虚了。当然,还是有第三种可能,如果投资文化项目可以赚钱的话,为什么不直接投资而还要带上一个重资产的景区呢?

不怕烧钱的话,怎么做都是可以的,而如果资金体量有限的话,风控步骤中的量化考核权重要远远高于情怀权重。文化,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理解与喜爱,大家的态度未必相同,而文旅项目却有着一个所有人都可以统一认知的定义:不赚钱,就活不下去。所以,文旅融合的目的并不是“融合”,而是为了让文旅项目更好地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