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及广大旅游从业人员:
春暖花开,海口旅游市场持续升温。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守好旅游安全底线,保障市民游客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无证经营、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等乱象,现就有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请大家务必遵守,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海口旅游的良好形象。
一、持证亮证经营,别让“资质”掉链子
必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业务。 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严禁出租、出借、转让旅行社经营资质。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要按规定备案, 不得擅自设立经营点位、违规招揽客源,坚决杜绝挂靠承包、变相转让经营权等违规行为。
二、抵制低价乱象,别让“套路”毁了口碑
坚决摒弃“零负团费”、低价揽客宰客等恶性竞争模式,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价格招揽游客,不得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性陈述诱骗游客报名。 严禁擅自变更行程、缩减游览项目、降低食宿行服务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与另行付费项目。
三、规范合同履约,安全责任“扛在肩上”
务必与游客签订全国统一制式的正规旅游合同,清晰列明行程、服务标准、费用明细、保险权益、退改规则、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杜绝口头约定、不平等格式条款。严格落实旅游安全保障义务,规范选用合规旅游车辆、住宿餐饮、导游领队等资源, 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观光游船“三不租”规定,做好出行安全提示与应急处置,全力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四、严守业务边界,不给“黑户外”当帮凶
严禁为无资质的户外俱乐部、个人领队、自媒体博主、非法社团等主体,提供旅游接待、行程组织、票务预订、导游服务等相关旅游业务,坚决切断非法旅游产品的传播与经营渠道,从源头遏制违规旅游活动。
希望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切实提高认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共同营造安全、有序、优质的旅游市场环境。对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特此提示。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