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治理重点
(一)虚假宣传、强迫交易;
(二)无证经营、无证执业;
(三)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
二
投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供问题线索:
(一)举报电话:
0554-402242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来信来访:
寿县国投大厦5楼515室局市场管理股。
三
注意事项
各位游客和市民朋友们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电话向我单位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
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2日
编辑 罗 崇
责编 张明星
初审 孙继奎
二审 迟海波
三审 张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