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诉讼守护丝路盛景 “敦煌经验”擦亮文旅保护法治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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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丝路,文脉悠长。敦煌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地、国际旅游名城,历史风貌与自然景观是城市最珍贵的底色。敦煌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旅游环境整治、景观风貌保护为重点实践载体,坚持依法监督、协同共治、长效治理,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敦煌经验,以法治力量守护千年敦煌的整体风貌与文旅形象。

聚焦景区整体风貌保护核心需求,检察机关坚持主动履职、靠前监督,将文化遗产地景观完整性、历史风貌协调性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实地巡查、科技赋能、联合排查等方式,精准聚焦影响景区环境、破坏景观风貌、制约文旅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起早发现、早介入、早治理的全流程保护模式。

坚持协同共治理念, 我院打破部门壁垒,牵头搭建文旅、生态环境、属地政府、景区管理机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纽带,凝聚治理合力,推动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整治、统一提升,对景区经营业态、空间布局、环境设施进行规范化提升,让景区治理更有序、景观风貌更协调、文旅体验更优质。

注重标本兼治、长效常治,检察机关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积极推动制度完善与机制固化,将景观风貌保护、旅游环境提升纳入常态化监管体系,实现从“个案整改”到“类案治理”、从“集中整治”到“长效管护”的转变,以制度之力守护敦煌历史风貌原真性、完整性。

从鸣沙山大漠风光到丝路人文盛景,我院以公益诉讼为笔,以法治守护为墨,在文旅环境整治与历史风貌保护中书写了生动实践,铸就了法治引领、多方协同、源头治理、长效管护的“敦煌经验”,为文化遗产地保护、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让千年敦煌在法治守护下永续绽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