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
庆祝活动标志(Logo)征集公告
2026年是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为全面展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充分彰显全州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和繁荣、开放、团结的良好形象,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浓厚气氛,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设计,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构图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紧扣黔南州庆70周年“感恩奋进七十载 幸福黔南好花红”核心主题,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体现黔南70年来的历史巨变、高质量发展成效,融入民族文化元素、地域特色地标等,立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远,彰显“生态之州 幸福黔南”的独特魅力。
(二)作品设计应具有高度的原创性和艺术性,构思新颖独特、美观大方、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同时,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延展性,适合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等立体化展示品,便于在平面宣传、网站、出版物、视频宣传片、文创纪念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三)参加征集的作品须电脑制作,应包括设计方案、彩色图稿、创意基础(或理念说明)和含义阐述等内容。作品须分别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纸质作品打印在A4铜版纸上,不可折叠。电子版作品以JPEG、PSD和矢量格式提交,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颜色模式CMYK,像素不低于3600px×3600px,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值,并附不超过300字创作说明,阐释设计思路、理解及含义。
(四)可由个人或团体提交作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填写报名表,提供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五)参加征集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注册,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投稿机构或个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果获奖作品存在剽窃,抄袭,仿冒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将取消获奖证书及奖金;已经领取获奖证书及奖金的,征集方将依法追回。参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内容及言论。同一投稿人可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份,但每份作品需单独提交。
(六)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无论是否入选,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提交作品时予以说明;作者在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征集相关规定。
五、投稿方式
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作品登记表》(含作者信息、联系方式等),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电子文件打包压缩,以“70周年标志(LOGO)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电子稿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qntvbgs@126.com;纸质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银河路黔南州融媒体中心,邮编:558000,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18085400851。
六、评选方式
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获奖作品将由专人通知获奖者,并进行相关的注册。
七、奖项设置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
1.入选奖1件,奖励人民币15000元+荣誉证书。
2.入围奖3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件+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奖金在作者完成全部合同义务,且在评选结果公布及完成著作权转让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设计作品未达到征集要求,奖项可空缺)
(二)入选奖、入围奖作品创作人(个人或团体创作第一完成人),将作为邀请嘉宾参加黔南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征集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概不退稿,投稿人须保留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投稿时间在先者为第一创意者。
(二)作品入围后,作者须签署《著作权确认书》,作者的著作权转让不可撤销。入围作品的一切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州庆执委会所有,入围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州庆执委会对入围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授权许可、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权利。入围者不再享有该作品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
(三)黔南州在收到入围作品作者签署的《征集承诺书》《著作权确认书》后,入围作品方能参与评选最优作品,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将取消其作品入围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四)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州庆执委会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2:征集承诺书.docx
附件3:著作权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