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游客跑到壶口瀑布,在门口处拍了段视频,喊了一声:“妈”,结果被景区投诉了,说他侵犯名誉权,视频也给下架了。
本来大家还只是觉得这事有点小题大做,可景区投诉时说的那句话,直接引爆了舆论,他们说:“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
小学生都知道,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流淌了几千年,从来不是哪家公司的资产。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有个网名叫“田野的风”的游客去壶口瀑布玩,他没进景区,就在景区的门口拍了一段短视频,然后发到了网上。
视频里,气势磅礴的黄河水奔腾而过,这位游客对着黄河,用很平常的语气喊了一句话:“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人100,我们就不进去了,在这里看看你就行了。”
他还给视频起了个标题,叫“穷游壶口瀑布”,结果因为那地方在山西和陕西交界,两边信号串了,视频就被自动定位到了“山西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
这本来是一段心酸的记录,但没想到却惹来了麻烦,壶口瀑布景区反手就向平台投诉,说这视频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
投诉的理由是,景区认为,视频说门票100块钱太贵,这是在“恶意攻击、诋毁、歪曲事实”,是在“故意制造舆论”。
投诉里还特别强调了一句话,说“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他们觉得门票对不同人群有优惠,视频只说100块,是在“断章取义”。
结果呢,平台把视频下架了,这位游客也只好发了个道歉视频。
网友们看到“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这种说法,一下子就炸了,黄河明明是老天爷给的,是全中国人的母亲河,怎么就成了你一家公司的资产?
大家越想越气,纷纷跑到那个视频定位显示的“山西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官方账号下面,在评论区里一顿输出。
山西景区一看这架势,赶紧出来回应,工作人员挺无奈地说,这事儿跟我们没关系啊,我们也是受害者。
他们解释说,事发地其实在陕西那边,但因为峡谷里信号互相覆盖,游客的视频才被错误定位到了山西,他们纯属是“躺枪”,账号被网友给刷屏了。
这位工作人员还特意补充了一句,说黄河壶口瀑布是自然景观,不是开发的,但景区里那些配套设施确实是人为开发的。
至于陕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有记者打电话去问,对方只是简单说了句“不了解这个具体事情”,就没再回应了。
就这样,一件因为游客吐槽门票贵引发的小事,最后变成了一场两省景区互相推诿的“跨省甩锅”闹剧,山西说定位错了不关我事,陕西说不了解情况不回应。
那这位游客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侵权了?
有专业律师说,游客说门票是100块钱,这是客观事实,不是瞎编的,他觉得门票贵,那是他个人的主观感受,此外也没有诋毁或者侮辱的话。
所以,这个视频根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游客拍视频的行为本身也是合法的。
陕西壶口瀑布的成人票,确实是100块钱一个人,山西那边也一样,官方标价是100元(有的平台显示110元)。
而且有网友还扒出来,光买门票还不行,山西那边得再花40块钱买观光车票,陕西那边也得花20块,这么一算,想进去看瀑布,花的钱还不止100块。
所以网友们都在为那名博主喊冤,人家说的全是实话,怎么就成“诋毁”了?景区的投诉,法律上站不住脚,道理上更说不通。
壶口瀑布是黄河的一部分,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产物,是全体中国人的母亲河,是全社会的公共财富,不是某家公司的私产,更不是谁的摇钱树。
现在的景区一门心思搞高价门票、搞强制消费,却忘了旅游的本质是让人亲近山水、放松心情,门票贵不说,态度还这么嚣张,确实是要好好整治了。
说到底,企业有名誉权要保护,可消费者也有根据事实评价的权利,不能把正常的吐槽、批评,都装进“侵犯名誉权”这个大筐里。
动不动就投诉,这是个坏风气,平台在处理这类投诉时,也该多留个心眼,不能“谁投诉谁有理”,随便就下架视频息事宁人。
回过头看这件事,如果景区当初有点智慧,换个回应方式,比如趁机解释一下优惠政策,或者用轻松点的方式接个梗、道个歉,没准还能圈一波粉。
可偏偏选了最生硬的方式,直接投诉,结果把自己架在火上烤,最后演变成山西陕西互相甩锅的闹剧,整个壶口瀑布景区的口碑都跟着受损。
这下可好,本来不知道门票贵的人,现在全知道了,本来没觉得有啥的人,现在也跟着讨论起来了。
有网友评论说:对着母亲河喊声妈,这要是也侵权,那黄河的“名誉权”到底该归山西管,还是陕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