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客在壶口瀑布景区外喊话门票“一人100元”,被投诉“侵犯名誉权”,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此事折射部分景区法治思维缺失的短板,拷问文旅服务初心。
根据《宪法》,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景区享有的是经营权或管护权。涉事景区强调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这一说法并不成立。黄河壶口瀑布属于自然景观,景区配套设施才是人为开发。律师指出,游客客观陈述门票价格,不构成名誉权侵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6年春节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2月15日至23日期间共收集到“消费维权”相关信息1410万条,其中,有关“景区管理”负面敏感信息共23万多条,占吐槽类信息的18.23%。
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景区混淆经营权与所有权,以投诉压制游客合理表达,既违背法治精神,也损害了文旅形象。门票价格有争议,可通过市场与政策调控优化;而拒听民意,则意味着景区主动关闭了自我纠偏的通道——个案升级为行业信任危机,其对文旅根基的侵蚀是根本性的。与其计较那句“一人100元”的感慨,不如在提升服务、丰富业态上多下功夫。
文旅行业的硬道理,从来不是“零差评”的虚假体面,而是闻过则改的真诚担当。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景区应当将明码标价的“明白账”亮出来,让民意从对抗的“杂音”转化为改进的“和声”,把公众的“槽点”变成服务升级的发力点。
门票是暂时的账单,口碑才是长久的资产。景区的核心竞争力,不在于圈占了多少山水,而在于能否把游客真实反馈听进心里,转化为服务的温度与质感。
栏目主编:范兵、张裕 题图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