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提醒】防火护林,文明出游!守护绿水青山,我们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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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草木新生,正是踏春赏景、畅游山水的好时节。各大景区、林区绿意盎然,人文胜景与自然风光交相辉映,吸引着八方游客前来打卡。但当前气候干燥,林区植被易燃,加之旅游踏青、户外休闲活动增多,森林防火风险持续攀升,守护生态家园、筑牢防火防线,成为每一位文旅人、游客的共同责任。

作为文旅行业的守护者,区文旅局始终将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首位,联动各景区、文旅企业,全面压实防火责任,常态化开展防火宣传、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全力守护游客安全与生态安全。在此,区文旅局向全体文旅从业者、广大游客发出郑重倡议与温馨提醒,共筑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一、文旅从业者,筑牢防火“责任线”

各景区、旅行社、民宿、文旅场馆等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森林防火工作融入日常运营全过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健全防火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划定防火责任区,定期开展防火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工作人员防火处置能力;

◆在景区入口、重要景点、主要路口设置防火宣传栏、警示牌,配备火种检测设备,对进入林区、景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入园;

◆常态化开展景区内防火巡查,重点排查林区、林缘地带的可燃物堆积、违规用火等隐患,及时清理枯枝落叶,做好防火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加强对游客的防火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子屏、导游讲解等方式,普及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提醒游客遵守防火规定。

二、广大游客,争做防火“践行者”

文明是最美的风景,防火是最低的底线。游玩途中,请每一位游客牢记“防火无小事,责任记心间”,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森林防火“十不准”,务必严格遵守:

1. 不准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林区;

2. 不准在景区、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火柴梗;

3. 不准在野外违规野炊、烧烤、点燃篝火;

4. 不准焚烧垃圾、纸钱、杂物等易燃物品;

5. 不准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6. 不准在林区、草地玩火、点火取暖;

7. 不准在易燃植被附近使用明火照明;

8. 不准乘车时向外抛掷烟头、火种;

9. 不准损坏景区防火标识、消防设施器材;

10. 不准擅自进行其他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三、应急处置,牢记“科学法”

游玩途中若遇突发火情,请保持冷静,切勿慌乱,严格遵循“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立即报警:发现火情、烟雾或明火,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报警电话119,清晰说明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景区名称、景点、标志性建筑等)、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及报警人联系方式;

◆严禁盲扑:牢记“四不打”原则——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不打火、悬崖陡坡等不利地形不打火,避免造成自身伤亡;

◆科学逃生:密切关注风向,逆风逃生,优先向山下、空旷无植被区域或景区安全通道撤离,用湿毛巾、湿衣物捂住口鼻,低姿弯腰前行,远离火头和浓烟区域,听从景区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的指挥,有序撤离。

一丝星火,可毁万顷林海;一份责任,守护绿水青山。森林是地球之肺,是生态屏障,更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守护森林安全,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幸福生活。区文旅局将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景区内各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全力保障文旅市场安全有序。同时,也呼吁每一位文旅从业者、每一位游客,都能主动担当、积极参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严守防火禁令,践行文明出游,用实际行动守护每一片绿意,让春日的美景永驻,让生态的家园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