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区文旅广电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违法违规线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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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港区文旅广电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违法违规线索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龙港区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整治非法导游、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诱导购物等市场乱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助力全域旅游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旅游投诉举报范围1无证经营类: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旅游业务、旅行社服务网点违规开展招徕、咨询以外的旅游业务、使用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导游证件等行为; 2不合理低价游类:以低于成本价、零负团费、虚假免费游等方式招揽游客,变相欺诈消费者,后续通过强制消费、诱导购物弥补成本的行为; 3强制/诱导消费类: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通过言语施压、道德绑架、拖延发车等手段诱导游客非自愿消费,向游客索要回扣、小费等行为; 4合同与行程违规类:不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签订含有“霸王条款”的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游览景点、甩团弃团,降低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标准,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等行为; 5其他违规类:导游讲解内容低俗、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旅游经营者价格欺诈、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旅游包车无合法运营资质等影响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咨询渠道 (一)投诉举报渠道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二)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实信息,包括被投诉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涉及金额,并留下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处置; 我们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投诉举报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若经查实存在虚假或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咨询服务电话

龙港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0429-3055177(工作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