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保护优先 突出活化利用 陕西高质量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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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记者从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进会获悉:陕西着力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新路径,坚持保护优先,突出活化利用,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发展深度融合,将各地有重点保护价值的484个村落列入陕西省传统村落名录,并实行挂牌保护,其中179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近年来,陕西省级层面陆续出台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制定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等,建立了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省住建厅村镇处负责人说,“目前全省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寺庙祠堂等传统建筑2943座,陕北的窑洞、关中的窄院民居、陕南的合院民居等都得到了有效保护。”

省住建厅编制了《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指导各市、县完成7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启动一批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省内规划、建筑、园林、景观、文物、文化策划等方面的专家和设计团队下乡,发挥农村能工巧匠作用,为提升传统村落居住条件提供了人才支撑。

省住建厅要求,传统村落保护聚焦村庄个性精准发力,打造“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传统村落风貌;对村庄进行系统性保护,严禁大拆大建,防止传统村落过度商业化、景观化;在保护、挖掘、利用传统村落承载的中国农耕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注重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持续挖掘传统村落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在保护的前提下,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助力”,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思路,推动社会各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进一步增强传统村落发展的内生动力。(记者 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