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延边州委、延边州政府关于促进冬季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鼓励旅行社引入更多客源,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旅游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推动延边冬季旅游持续发展,加快实现千亿级冰雪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近日,延边州文广旅局、州财政局借鉴《吉林省“引客入吉”和文旅项目招商政策》,结合全州旅游行业实际,下发了《延边州“引客入延”奖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奖励扶持资金总额为150万元,在2025年延边旅游发展资金中列支。
奖励原则为坚持“奖强扶优”,积极扶持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发展壮大,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坚持“先实施后奖补”。注重涉旅企业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精准有效。受奖励企业应积极参加文旅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办法》针对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15日期间,州内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者(包括港、澳、台地区)、国内来延旅游者;旅行社承接州外企事业单位会议、会展等专项活动;旅行社引入旅游包机,州内A级旅游景区持续开放经营等奖励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具体奖励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可关注“延边文旅”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奖励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要在2025年3月25日前向所在地县(市)文广旅局提出申请,经最后审核后,向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发放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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