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四个坚持不断探索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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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传统村落分布点多面广,民族文化突出,山地特色鲜明,传统建筑丰富。在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中,贵州省坚守“保护发展传承中华农耕文明”的初心使命,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基本原则,初步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保护发展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村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助力”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推动传统村落与乡村旅游、历史文化名村、红色美丽村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有效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坚持高位推动,完善省级保护发展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2015年就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5项工程。2021年,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实施传统文化保护、乡村风貌提升等8个专项行动。同时出台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关配套文件,高位推进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推动省级保护发展机制不断完善。

坚持法治先行,强化传统村落工作法治保障。早在2017年,贵州就颁布实施《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同时指导相关市县制定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法规,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保护责任与义务,以及对破坏行为的具体处罚条款和法律责任,推动传统村落保护进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改革创新,探索保护发展多种模式。运用改革思维,在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州县和10个省级集聚区,因地制宜,统筹探索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政府主导发展模式、数字博物馆保护模式、村企合作发展模式、精品打造模式,着力提升村落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力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形成一批“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的保护利用示范村寨。

坚持补齐短板,夯实村落消防安全基础。贵州传统村落建筑多以木质结构民居为主,贵州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专篇纳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核心内容,组织开展“连片木质结构房屋传统村落消防常高压系统”等消防安全课题研究,编制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技术导则、消防规划指引、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技术规范。整合涉农相关资金,用于“中国传统村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去年5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分两年完成全省2148个村寨“水改”“电改”,今年已完成1191个村寨改造任务。

下一步,贵州将以全面落实《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1+4+10”(1个国家示范州、4个国家示范县、10个省级集聚区)为重点,分级分类、融合发展,整合省、市、县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露 李雪雪 旷光彪

编辑 徐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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