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园语用问题献疑之翠湖文体公园、布心山公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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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中的一个周末,女神不在身边,老小孩倍感无聊,于是来到翠湖文体公园及旁边的布心山公园闲逛。顾名思义,这个公园主打文体,设置了宠物场地、成人球场和较大面积的儿童乐园,乐园里有滑梯、滑索、沙池、蹦床等不少项目,还有不少健康知识和环保知识介绍,公园建设也贯彻了环保理念,运用了不少循环利用的材料。公园里欢声笑语,一派温馨祥和景象。

在闲逛中,老小孩发现一些语言文字运用值得商榷(这里小朋友众多,尤其应加以重视)不揣陋见,撰成此文,供有关部门参考,并期盼能引起更多朋友对语言文字规范的关注。

四、《温馨提示》的问题

1.标题是“提示”,第三段说的是“告示”,应统一。

2.抬头“市民朋友”不妥,游园的不仅是市民,应改为“市民游客朋友”。

3.开头“人流量比较密集”应改为“人流量比较大”或“人流比较密集”。

4.“根据……”只有半句话。

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第三十六条,特殊情况是“执行公务”的警车等,不是“执行紧急任务”,“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也可以进入。

6.《温馨提示》左边的大字“全园禁止机动车入园”改为“全园禁止机动车进入”更舒服。

总的来说,这则提示存在结构性的问题,需要通盘考虑,重新构思。

五、《游具使用说明》的问题

1.“游具”虽然也能理解,改成“游乐设施”更通俗易懂。从内容来,“使用说明”不准确,应该是“注意事项”。总之,“游具使用说明”不如改为“儿童游乐场注意事项”。

2.第一点“成人和他人”的“成人”多余。

3.第四点“一切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的危险行为”改为“一切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或“一切可能带来危险的行为”更简洁、通俗易懂。语序也不当,成了“儿童”制止危险行为。

4.第五点,酷热天气下,容易灼伤儿童的,也不仅是“滑梯”吧。

5.阿拉伯数字作次序语时,后面应加下脚点而不是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