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消费券预订了滇池边1家四星级酒店的2晚花园景观标间,一共优惠了137元,性价比很高。”来昆明观鸥、赏杏的成都游客余女士喜滋滋地说。她说的消费券,是昆明市正面向全国游客发放的住宿消费券。
12月1日起
“杏运春城·鸥遇昆明”
2025昆明赏杏观鸥消费季推广活动
面向全国游客发放昆明市住宿消费券
公众持券预订住宿产品
单笔订单满200元就能
享受85折优惠
最高可减300元
消费券操作手册
本次活动由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
发放时间:2025年12月1日14:00—2025年12月31日(每天0:00开始发放,发完即止)
步骤1:活动期间,用户通过同程旅行小程序或App搜索“昆明市住宿消费券”“云南昆明”“昆明”关键词,进入昆明住宿消费券专题页,领取消费券红包。
步骤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用户可在活动专题页内或进入平台产品频道专区,预订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产品。已领取的红包可在同程旅行App“我的”—“红包优惠券”、同程旅行微信小程序“我的”—“代金券”栏目中查看。
步骤3:点击“我的券”,可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红包,点击红包“去使用”,可跳转产品页预订产品,或直接在专题页内选择可用券产品下单,下单时消费券红包将自动扣减。
消费券立减规则
产品预订入口:同程旅行App/同程旅行小程序等酒店频道。
红包规则:单笔订单满200元享85折,最高减300元,根据订单金额自动计算红包金额扣减。
适用范围:本红包适用于抵扣平台在线售卖且支持可用券的昆明指定住宿产品,具体以实际下单情况为准。
可订产品时间:酒店可预订产品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0日;酒店入住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0日,离店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1日。
退改规则: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在指定活动商家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部分退款,则不返还。
消费券使用规则
活动期间,每个注册用户酒店消费券限可使用1次,消费券领取之日起有效期为3天,有效期内未使用则自动失效。对于以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获得该红包,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刷票、套现、机器作弊等,平台有权取消消费券使用资格。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