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是我国拥有省辖市数量最多的省级行政区,共辖21 个地级市,远超其他省份,且全部为地级市(无自治州、地区等其他地级行政区划),行政架构统一。
广东省 21 个地级市完整名单
区域划分地级市名称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副省级市)、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粤东地区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云浮粤北地区韶关、清远、梅州、河源全国省级行政区地级市数量 TOP5(对比参考)
省级行政区地级市数量备注广东省21 个全国最多,无自治州 / 地区四川省18 个含 3 个自治州(阿坝、甘孜、凉山)河南省17 个无自治州 / 地区,中原核心省份山东省16 个华东沿海经济大省安徽省、湖北省16 个安徽含 16 个地级市,湖北含 12 个地级市 + 1 个自治州 + 1 个林区关键说明
概念界定:此处 “省辖市” 特指地级市(省级直接管辖的地级行政区),不含县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
广东省的特殊性:
全国唯一地级市数量超 20 个的省份,覆盖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四大区域,行政区划均衡。
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全国第一,地级市经济实力普遍较强(如深圳、广州、佛山、东莞均为全国 GDP 百强市)。
其他省份补充:
四川省虽地级市数量 18 个,但包含 3 个自治州,地级行政区总数 21 个(与广东持平),但地级市数量少于广东。
新疆、内蒙古等自治区因面积广阔,地级行政区多为 “地区”“自治州”,地级市数量较少(如新疆仅 4 个地级市)。
总结
广东省以 21 个地级市 的数量,成为我国省辖市(地级市)最多的省级行政区,其行政区划的密集性与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密切相关,也反映了华南地区人口密集、经济活跃的区域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