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是乎 | “最低价”不该是个价格魔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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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学习强国

“看似最便宜,实则更昂贵”“买票像在做奥数”,这已成为众多消费者在线购票的共同遭遇。近日,在线旅游平台被曝其标榜的“最低价”,实际暗藏消费陷阱。当“最低价”成为诱饵,当本该透明的消费变为价格魔术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谁在透支互联网经济的信任根基?

部分平台深谙用户“比价选低”的心理,将剥离了核心必选费用(如机建燃油费等)的“裸票价”置于搜索最前端,设定一个虚假的价格认知起点。这并非服务,而是诱捕。在支付环节,辅以“库存紧张”等提示进行心理催促,使得消费者放弃仔细核对。这不再是简单的捆绑销售,而是精心算计的定向误导,让消费者在“省钱”幻觉中多花了钱。

这种行为已经超越商业技巧的范畴,构成了对法律红线的试探与对健康市场生态的破坏。

《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然而,从昔日的“默认勾选”到如今更为隐蔽的“隐形推荐”或“价格剥离显示”,一些平台的“合规创新”实质上架空了法律的“显著”原则。其在客观效果上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的漠视,也是对法律精神的曲解。

该行为也是对市场信任根基的侵蚀。每一次“套路”得逞,都是对消费者信任的一次透支,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将为修复信任支付高昂成本。 此类行为认定难、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形成了“消费者吃亏、平台得益、监管滞后”的扭曲激励。平台正是算准了大多数消费者会因“不划算”而放弃追责,才敢将套路常态化、精细化。

要让“最低价”回归诚信本义,让消费选择权真正“落地”,需要一场由内而外、多方协同的系统性治理。

监管的牙齿,要咬在具体规定上,杜绝“牛栏关猫”。面对快速迭代的“套路变种”,应当细化监管标准,如明确“显著方式”的具体技术参数(如字体、颜色、位置、停留时长等)。还需进一步强化执法,通过动真格的处罚,罚到违规者“肉痛”,形成足够的威慑,从而树立真正的红线。

平台则须经历“价值观的重置”。短期“套路盈利”无异于饮鸩止渴。平台应认识到,真正的核心竞争力是透明的规则、可靠的信息和极致的用户体验。诚信经营,才是最长远、最经济的商业模式。

在制度完善的同时,消费者自身也应该养成“付款前必核明细”的习惯,善用官方渠道比价,对任何非必选项保持警惕。

信任是数字时代最珍贵的资产,却也可能成为最昂贵的代价。修复信任,远比想象中的更为漫长与艰难。若侵蚀成为常态,再繁荣的商业大厦也不过是沙上之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