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2008年入选为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为了更好地指导邵伯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扬州市邵伯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5-2035)》。经广泛征求专家及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完成规划成果编制。为凝聚公众智慧,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成果,现依法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法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和方式: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仇兆坤,电话:0514—86527202。
一、规划目的
邵伯镇作为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拥有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 , 为了保护邵伯镇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继承和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指导邵伯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更新的协调发展 ,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各项保护和建设活动 ,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 ,提供保护与更新的技术支持 ,特编制《扬州市邵伯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5-2035)》。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邵伯镇镇域 ,其中重点规划区域为历史镇区 ,历史镇区北至甘棠路 ,南至老盐邵河 ,西临京杭大运河、高水河 ,东至后街路、跃进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2.86公顷。历史镇区内包含中大街-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 面积为3.55公顷。
三、保护层次、对象
规划分四个层次:镇域、历史镇区、历史文化街区、其他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
规划保护对象: 保护邵伯历史镇区、 中大街-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渌洋湖杨子东庄传统村落、 大运河文化遗产带等历史文化片区 ,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大运河遗产、历史环境要素、江苏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及其他历史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及其他优秀传统文化 ,保护邵伯“河街并行”和“鱼骨街巷”的传统格局及其依存的自然景观环境。
四、保护框架及保护要点
镇域层面:形成“一带、一镇、一街、一村、多点”的总体保护结构。保护邵伯段大运河文化遗产带;保护历史镇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中大街-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杨子东庄传统村落;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大运河遗产等物质文化遗产点和非物质文化要素。
历史镇区层面:保护历史镇区“河街并行”的空间格局 ,“鱼骨街巷”的街巷空间肌理及相关历史街巷;保护中大街-南大街传统商业主轴界面及其条石街特色;保护大运河重要遗产及其沿线滨河景观带风貌;保护历史镇区明清建筑风貌特色 ,保留特色庭院、特色空间;保护历史镇区内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并注重其活化利用;改善历史镇区人居环境 ,完善公服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历史镇区建构筑物进行分类保护与整治。
历史文化街区层面:历史遗产分布最为集中的明清风貌的商贸街区 , 以中大街、南大街为中心 ,东西包含两侧沿街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年代较早、风貌较好的传统建筑群;保护中大街、 南大街的主轴地位、东高西低空间关系、 前店后宅建筑布局、条石街及邵伯老街建筑特色。
其他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层面: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建立系统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根据遗产类型及相关管理办法、条例等落实保护措施 ,保护其重要历史价值 ,控制其周边环境。以价值保护为前提 ,加强活化利用 ,促进遗产展示和价值传承。
五、历史文化传承和利用
通过系统梳理历史建筑、传统街区及文物古迹 ,深入探究其多元价值 , 以全域视角构建多层次、 多维度的历史文化展示体系 ,并融入城乡建设整体。全面保护与系统彰显邵伯古镇文化遗产的价值与特色;以历史镇区复兴为目标 ,推动人居环境优化与活力重塑;围绕邵伯历史文化名镇的建设目标 ,深度挖掘全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人文内涵 ,全方位展现邵伯古镇的文化特色、风土人情与传统风貌; 构建邵伯古镇精品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