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大街与永春路交会处的西北角,有一座二层的转角楼房。别看它不起眼,却有近百年的历史,见证了长春通信史的百年变迁。这里便是"永春街邮局旧址",但这其实是个误称。
这座建筑始建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最初是伪满时期的电报话局,隶属于伪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简称"电电会社"。既承担军事通信职能,也办理民用通信业务。新中国成立后,这里先后成了长春市电报电话局、邮电支局,一直做着人工分拣、电报收发等业务。当地老百姓都习惯叫它"二马路邮局",大家寄信、取邮包、订报纸、缴煤气费、办邮政储蓄,都会来这儿。
2009年,这座建筑被长春市人民政府列为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在已不再使用。它的正式名称是:伪满电电会社新京城内电报话局旧址,长春市文物局。在《长春文物保护单位名称规范使用指南》中明确指出,永"永春街"不是历史地名,这座建筑的名称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文件来表述。
这座绿色小楼承载着百年记忆,是长春市现存极少数能完整保留民国时期邮电行业风貌的建筑,完整记录了长春通信史的变迁。它既是殖民统治的历史见证,也是城市里有温情的文化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