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莲花山未开发区域高风险
户外活动的风险提示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擅自进入莲花山未开发区域开展高风险户外活动带来的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河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严禁擅自进入莲花山未开发区域开展高风险户外活动
未经批准,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进入莲花山未开发区域开展探险、攀岩、夜游等高风险户外活动。
二、属地及有关部门须加强管控
属地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莲花山未开发区域的风险管控:
(一)完善警示标识与物理隔离。在进山入口、主要路口等重点地段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对悬崖、密林等高风险点位,因地制宜采取围栏、护栏等物理隔离措施,予以防范。
(二)加强巡查监管。实行定点值守、流动巡查与视频监控相结合,实现早发现、早劝阻、早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前发布安全提示,提示广大市民朋友遵守规定,不组织、不参与未开发区域高风险户外活动,安全文明出行。
三、自觉遵守规定,做文明出行人
敬畏自然,珍爱生命!保护自然资源、珍视生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谨记,安全出行。
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