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位导游: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文明、诚信、专业的导游行业形象,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对全市导游从业人员郑重提示提醒如下:
一、严守执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诚信服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合同行程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路线、减少景点、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或自费项目;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不得索要小费、串通商家牟利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2.持证上岗,亮证服。
严禁无证执业、转借、涂改、倒卖导游证;严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3.规范着装,文明执业。
执业期间应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主动使用礼貌用语,耐心解答游客咨询,展现良好职业风貌。
二、规范服务流程,保障游客权益
1.如实告知,明确行程。
出发前完整告知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自费项目及购物点信息。
2.安全第一,履职尽责。
切实履行安全提示和应急处置职责,提前告知游客安全注意事项,全程关注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遇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上报。
3.文明引导,维护形象。
积极承担文明旅游的宣传、服务和引导责任,自觉维护导游形象。
三、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1.自觉自律,公平竞争。
自觉抵制低价团、零负团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不参与恶意竞价、诋毁同行等不正当竞争活动。
2.提升素质,专业服务。
主动参加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升讲解水平、服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游客提供优质专业的导游服务。
3.接受监督,及时整改。
自觉接受文旅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游客的合理诉求积极回应、妥善处理。
希望各位导游从业人员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共同维护兰州市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为打造高品质旅游目的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对违法违规的导游从业人员,文旅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