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NYI TRAVEL
遵义市2026年
“引客入遵”
入境游引流奖励
优先申请、优先审核通过、优先发放
奖励措施
为鼓励旅游企业积极拓展遵义市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有效调动市场主体开发营销我市旅游产品,推动遵义建设一流旅游城市和打造赤水世界级旅游景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标准
(一)奖励设置
设立旅行社境外引流奖励、市外旅行社引流奖励。
(二)奖励资金
市财政统筹安排奖励资金
450万元
,设立旅行社境外引流奖励。
(三)奖励时间
本奖励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执行,兑现申报时间截止至2026年10月31日前,申报奖励时间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
(四)奖励方式
按照“优先申请,优先审核通过,优先发放”原则进行。若申报前资金已发放完毕,或由于政策规定资金收回、截止日期已届满,均不得申请奖励。奖励措施实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政策发生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五)奖励类别
1.旅行社境外引流奖励
旅行社单次组织10人(含)以上港澳台及国外游客到遵义旅游,单次游览1个5A级景区和1个(含)以上3A级及以上景区(含乌江寨景区、伟大转折、星级特色酒庄),并在遵义市辖区内住宿1晚(含)以上的,以
每个游客100元的标准奖励旅行社
;单次游览2个(含2个)以上3A级及以上景区(至少1个为门票收费类景区,含乌江寨景区、伟大转折、星级特色酒庄),并在遵义市辖区内住宿1晚(含)以上的,以
每个游客80元的标准奖励旅行社
。
2.旅行社组团梯级奖励
旅行社组团满足引流奖励条件并累计组织国(境)外游客2000人以上,一次性奖励
4万元
;5000人以上,一次性奖励
15万元
;10000人以上,一次性奖励
45万元
。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
(二)申请奖励的旅行团,该团需在遵义市辖区内酒店住宿,且人均住宿费每晚不低于150元。
(三)有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连续守法诚信经营且近三年内在业务经营、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没有违反国家财税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新注册旅行社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五)近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新注册旅行社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在发团前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或贵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平台),并如实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七)为避免组团和地接业务的旅行社重复申报,申请奖励的单位为具体承担在遵义市地接任务的旅行社。无地接社的,由组团社单独申报。
(八)乘坐同一航班或高铁、巴士等同一时间抵离遵义,在遵义市行程和住宿一致的,将被视为同一团组,不能拆分后申请。
三、申报材料
申报奖励单位填写《遵义市2026年“引客入遵”入境游引流奖励申请表》,除提供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资料外,根据申报奖项类别分别提供以下佐证资料:
(一)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平台输出的电子行程单含派团单号、游客名单(包含游客姓名及证件号)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为该申请奖项团队游客购买的入遵交通凭证(如机票、高铁票、旅游包车合同)及旅行社责任险证明原件(供审核)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该申请奖项团队的游客住宿证明,包括酒店出具的旅客名单(含旅客姓名、证件号、入住/退房时间等信息。名单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并加盖酒店前台或销售部门等公章。
(四)遵义市景区(景点)门票结算发票(供审核)复印件或游览景区(景点)的印证材料(如遵旅云·文旅产业交易平台导出的旅客名单、景区企业出具旅行团游览景区的证明、购买观光车票或门票、景区保险凭证或其他可以印证的复印件资料,以上资料可任选其中之一,并经景区(景点)审核盖章)。
(五)组团旅游企业与申报奖励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奖励单位公章,组团旅游企业与申报奖励单位认可的接待计划(邮件、社交软件截图或传真等)并加盖申请奖励单位公章(任一材料均可)。
(六)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奖励单位上月/季度的税收完税凭证并加盖申请奖励单位公章。
(七)审核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分线上初审及线下复核两个部分,线上初审登录“遵旅云·文旅产业交易平台(网址:www.zunlvyun.com )”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线上线下申报均由遵义市文化旅游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核实。除提供以下团组资料外,需提交本方案“申报条件”相关资料。
(一)申报初审
申报单位线上提交资料完毕后,如无特殊原因,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不全的一次性通知申报企业补全(时间按照补充资料提交日期计算),资料不齐并拒绝补全,或未能在指定时间前按要求补全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复核审查
初审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旅行社,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邮寄、当面送达任一种方式将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遵义市文化旅游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收到并确认资料齐全后,向申报旅行社出具资料受理确认书,并在收齐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向申报旅行社反馈审查结果。
(三)提交公示
第三方机构向遵义市文化旅游局提交审查报告,遵义市文化旅游局审核后将在官网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旅行社向遵义市文化旅游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备注所申请的奖项名称。遵义市文化旅游局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兑现奖励资金。
五、监督管理
(一)资金监督
遵义市文化旅游局对奖励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并主动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奖励对象应当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资料审核
相关单位要对出具的申报资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出具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及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准确资料,并积极配合监督审核工作,对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单位不予奖励。
(三)追责问责
1.若发现申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奖励资格,并取消随后三年内遵义市内旅游各项专项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对于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旅行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旅行社在对入遵旅游产品宣传中,严禁出现“政府补贴”或相似含义的宣传内容,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虚假广告招徕客源。一经发现,取消随后三年内遵义市旅游各项专项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并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
(四)争议处理
任何单位对奖项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审查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遵义市文化旅游局申请复审,逾期或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应当书面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供充分必要的佐证材料。遵义市文化旅游局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各方反馈。
(五)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本奖励办法由遵义市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遵义市文化旅游局联系人:张书文
附件 1
遵义市2026年“引客入遵”入境游引流奖励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