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凉山州宣贯旅行社及导游执业负面清单 重拳整治旅游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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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压实旅行社主体责任,严明导游执业纪律,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4月17日,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召开培训会,宣传贯彻《旅行社、导游执业负面清单》,向旅行社、导游划定纪律红线、亮出整治“黄牌”。

此次培训聚焦旅游市场整治核心要求,紧扣“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工作部署,从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两大维度,明确划定20项禁止性行为清单,为行业从业者划定清晰合规边界。培训现场,相关负责人对负面清单内容进行逐条解读,强调清单内容源于行业乱象整治实践,针对性直指合同不规范、转团拼团、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无证执业等高频违规问题,是规范行业经营、净化市场环境的关键举措。

旅行社经营负面清单划定11条红线

1.严禁签订空白、虚假、阴阳合同,或设置霸王条款、规避免除自身法定责任;

2.严禁未经书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层层转包,或向无资质主体转包分包并收取费用;

3.严禁无证违规经营、出租出借经营资质,允许“空壳社”“僵尸社”违规开展业务;

4.严禁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不得通过购物、自费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性营销,不得以“政府补贴”“康养旅居”等名义诱导消费;

6.严禁拖欠地接社服务费,不得要求导游垫付团费、克扣报酬、收取押金管理费;

7.严禁租用不达标车辆,严格落实旅游客运“五不租”要求;

8.严禁不按合同履约、擅自变更行程、恶意甩客,未明确购物及自费项目核心内容;

9.严禁与购物场所勾结,接受回扣、“人头费”等商业贿赂;

10.严禁价格欺诈、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

11.严禁妨碍执法、隐匿销毁证据、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导游执业负面清单明确8项禁令

1.严禁无证上岗、伪造转借导游证,未经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2.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诱导购物,及辱骂游客、发生肢体冲突;

3.严禁擅自变更行程、缩短游览时间、违规增加购物,不得以“纯玩团”名义虚假揽客;

4.严禁索要小费、兜售物品,收受购物及自费项目经营者回扣、好处费;

5.严禁借宗教名义诱骗消费,参与各类迷信消费活动;

6.严禁配合实施强制交易,采取“人盯人”推销、封闭洗脑等手段;

7.严禁履职不到位、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游客权益、破坏行业形象;

8.严禁参与无资质主体组织的旅游活动,为“黑社”“黑团”提供导游服务。

9.严禁干扰旅游执法检查。

培训要求,各旅行社及全体导游要深入学习领会负面清单内容,对照自查自纠,切实把合规要求融入日常经营和执业全过程。

下一步,凉山州文广旅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强化清单落地执行,加大市场巡查、执法监管和线索核查力度,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管严治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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