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1月6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文旅局公布《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旅游服务规范(3.0版)》,其中提出要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旅行社应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有针对性设计开发研学旅游课程,避免“只旅不学”,并积极加强文明旅游教育引导。
规范表示,旅行社应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有针对性设计开发研学旅游课程,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编制研学旅游教案学案,确保“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避免“只旅不学”,并积极加强文明旅游教育引导。应对研学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不得将未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纳入研学旅游产品。
规范强调,旅行社对研学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时,应与公益、志愿、支教、助学、校外培训、竞赛等其他活动类型进行区分,必须真实、清晰、准确明示研学旅游课程内容、实践点位、师资情况等。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不得欺骗、变相欺骗和误导诱导学生家长。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应从有关高校为中小学校提供的正规团队渠道办理预约申请。
规范提出,旅行社应针对研学旅游参与者都是中小学生,具有自身生活能力差、社会经验少、组织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隐患多等特点,优中选优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鼓励供应方为未成年人研学旅游团队提供更高标准、更安全的服务,并将服务供应方的资格资质、服务标准等信息向组织方进行备案。
此外,规范还表示旅行社组织开展研学旅游时,应与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旅行社收取研学旅游定金或费用时,要按规定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得诱导通过添加旅行社员工私人微信、支付宝等,将研学旅游定金和费用转入旅行社员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