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文旅宣传口号征集及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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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文旅宣传口号

征集及评选细则

一、征集要求

1. 宣传口号应紧扣清远文旅特色,字数控制在4-16字,可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

2. 作品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无知识产权纠纷。

3. 每位参与者投稿数量不设限制。

二、参与方式

1. 线上提交:通过活动信息发布页面在线提交。2. 邮箱提交:发送至活动公布的官方收集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清远文旅口号+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三、评选流程

1. 初筛:由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作品。

2. 专家初评:由组委会组织开展对初筛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10强口号。

3 网络投票: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占综合评分的40%。4.专家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打分,评审结果占综合评分的60%。

5 综合评定:按网络投票得分(40%)与专家评审得分(60%)加权计算,确定最终排名。

6.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官方平台公示3天。

7. 正式发布: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奖项名额奖金(人民币)

二等奖 2名各1万元优秀奖 3名各1000元

组委会有权根据作品质量及实际情况,决定各级奖项是否评出,如果认为质量未达到期待目标,有权对某些奖级予以空缺、或对获得奖项的口号不予采用等处理。

五、奖金发放说明

1.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税费由获奖者自理,主办方依法代扣代缴。

2. 如出现同一口号被多名投稿者分别提交,且该口号入选获奖的,奖金由所有符合条件的投稿者平均分配。

3. 获奖作品非最终唯一确定方案,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组合或优化,作为清远文旅宣传口号的组成元素。获奖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进行合理调整。

六、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

1. 作品一经投稿并获奖,主办方即独家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财产权、邻接权、衍生产品开发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一切在法律范围内可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

2. 获奖者须与主办方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主办方支付奖金后,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3. 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组合、使用或保护等活动。未经主办方授权,创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获奖作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有参与者填写的资料(含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2. 本规则未具体规定的事项,主办方有权按照合理适当的原则作出决定,并享有最终解释权。获奖者领取奖金前须与主办方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附件:

专家评审规则

(一)评审对象

经过初评产生的10条入围口号。

(二)评审方式

由活动组委会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10条入围口号进行集中评审打分。

(三)评分标准

(四)评分方式

1. 每位评委对10条口号逐条打分,满分10分,可按0.5分一档(如7.0、7.5、8.0…)。

2.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该口号的专家评审得分。